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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广告网 时间:2008-11-18 编辑:admin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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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个人,草莽出英雄,寒门出仕子。谁说他们出身低微就一定是人品和才华也低人一等?其实,“山寨文化”有什么不好?干吗非要戴有色眼镜视之?干吗非要为其贴上歧视的标签?你住得上豪宅就不许别人住平房?你吃得起盛宴还不许别人吃便餐?有这样的道理吗?
“山寨”是近两年相当流行的一个热门词语,一般跟某某产品连起来称呼。由此及彼,“山寨文化”也应运而生。
搜索谷歌,有关“山寨”的说法十分丰富,说是“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
对这种伴生出来的“山寨文化”,无数消费者已经肯定了这种文化的合理存在,认为“在抄袭与超越的羊肠小道上一路狂奔,尤其是挣脱了牌照的束缚,握紧了低成本高回报的福祉之后,它摧枯拉朽的震撼力与病毒营销的感染力,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行业潜规则,建立了以山寨文化为基础的价值序列”。
在凡事得讲“三六九等”的国民意识里,“山寨文化”正以星火燎原之势得到了民间中下层消费人群的热烈欢迎和深情响应,被“深深地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这种文化非但不被扬弃,相反,还被喻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炮火”。
不仅如此,“山寨文化”的拥趸者还以革命的口吻和姿态声称:“先是以非常规手法游走于主流圈子的边缘,然后逐渐坐大,最终向正统势力发起挑战,甚至取而代之。” 这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正是“山寨文化”的力量所在。而黑格尔“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 的名言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山寨文化”给予了舆论支持和道义注解。
我是“山寨文化”的消费者,我现在用的就是“山寨手机”,除此之外,我办公室的五个同事就有三个也在使用“山寨手机”。大家从没因为自己消费的是“山寨文化”感到丝毫不好意思。相反,大家感觉自己的“山寨手机”比品牌“大鳄”的手机还理想:一是价格便宜,使用一阵之后丢了也不可惜,可以随时随地喜新厌旧;二是功能齐全,所有收发播放的手机“时尚”一应俱全;三是内存充足且待机时长。
我个人的想法是,如果“山寨文化”的物质载体不妨碍我日常方便,价格我也乐意接受,就没有必要抵制。如同赶路,你比我有钱,你搭飞机我乘火车,你固然可以舒适且快地比我早到目的地。但在彼此犯不着赶时间的前提下,我少花很多钱且慢悠悠地到达目的地有什么不对吗?殊途同归嘛!
这就说明,对消费者而言,一种消费可以有多种选择,只要自己愿意,选择一种能够满足的消费方式就没什么不好。我也相信,大多数的消费者更在乎产品质量,是不是“山寨”,倒不会太在意。城里靠领低保过日子的人那么多,农村低收入的人也不少,真正很有钱的没有几个,而名牌动辄成千上万根本买不起,人家要消费,难道买个有支付能力的“山寨”产品还碍着谁了?就算出于虚荣心买些“山寨”也不是你出钱,干你什么事?
时下,一些“山寨”电影风靡网络,许多制作粗糙的DV也获得了众多网友的点击。如果“山寨”电影能让人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彻底的放松,就算是“恶搞”,那又何妨?这种另类文化的消费根本无关“山寨”与否,只要让人娱乐了即可,不必问它出处。
这又如同一个人,草莽出英雄,寒门出仕子。谁说他们出身低微就一定是人品和才华也低人一等?其实,“山寨文化”有什么不好?干吗非要戴有色眼镜视之?干吗非要为其贴上歧视的标签?你住得上豪宅就不许别人住平房?你吃得起盛宴还不许别人吃便餐?有这样的道理吗?
记得有报道说,“山寨文化”在国外也很有市场且不犯法。美国就有专门供人买卖的“水货市场”,那儿有大量的质量还行价格低廉的仿名牌出售,深受顾客青睐。所谓“水货”差不多就是我们说的“山寨”商品。
无独有偶,这两天有一份美国人自己印刷的“山寨版”《纽约时报》据说吸引了不少民众的眼球,它跟主流的正统的《纽约时报》唱反调。但globrand.com不可思义的是,美国人民对此轻松地付之一笑,不置可否。
可想而知,富裕程度那么高的国民,他们也不拒绝“山寨文化”,不以为耻,本身就说明了任何市场不是随便可以让少数所谓的“正统文化”垄断得了的。只要市场有需求,“山寨文化”就根绝不了。
现在“山寨文化”身处“正统文化”前堵后追、口诛笔伐的尴尬境地。因为众多不言而喻的产业“藩篱”和行业“潜规”,使得“山寨”品牌难登大雅之堂,它们就像生活在太阳底下的黑暗里,声不高气不壮,如同“遮出”。
众所周知,一些“山寨”品牌比个别制假售假的“名牌”要强,要有尊严,这也是无法全盘抹杀的事实。有的“名牌”纯粹就是请名人不明就里喊出来的牌子,巨资投入,广告打得震天响。一些名人只看钞票不管质量,违心代言,失实代言,从而误导消费者,坑蒙消费者。
有人反对“山寨文化”,实质上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和市场垄断,见不得别人从市场分得哪怕是一杯的羹。这实际上是一种霸吃独食的“独夫”心理。一些实力不强从事“山寨”品生产的企业在跟领取了牌照的保护企业竞争时,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大多力不从心,他们只好钻政策的空子,打打擦边球,走边缘路线,寻求生存空间。
人为划分“山寨”与否,我更多理解为是少数人为垄断企业张目,是鼓吹为市场竞争设立无形的壁垒的行为。市场经济强调优胜劣汰,应该对没有让消费者产生任何不适的任何产品都当通过自由竞争而非借“市场准入”的方式来强制淘汰弱者。在良性循环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行的自然会消亡,行的根本没必要赶尽杀绝。像喝出了结石的非“山寨”牛奶,它们不就被市场借消费者之手自然无情的淘汰掉了吗?
做“山寨”产品需要正视现实的勇气,别人说你是“山寨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产商太在意这种“遮子”般的称呼,自怨自艾自卑,放松质量警惕,与人沆瀣一气,唯利是图。
窃以为,“山寨版”系列的运营商,如果要让消费者认可,打破市场一“品”独大的局面,只要放下心中的“十字架”,积极重视产品质量,树立做低收入人群的品牌信心和决心,不坑民,不害民,堂堂正正做实业,干干净净卖“山寨”,将自己的“山寨文化”做出“比黄金货币更重要”的信任来。
斯时,纵然我是“山寨”我怕谁?诚如是,“山寨”何愧?“山寨”何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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