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网上发布治疗性病广告及信息的,一律按非法行医查处。日前,记者从省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上了解到,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我省将集中开展整治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专项行动,采取严厉措施严查网上不良广告。
对以下违法不良广告行为,工商等部门将采取强力措施:凡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在网上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及信息的,由药监部门依法对相关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相关名单,由卫生部门依法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由工商部门依照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凡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网络广告发布、网络交易及其他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凡未经药监部门、卫生部门、中医药部门审批,各网站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立即予以删除。凡被工商部门、药监部门、卫生部门、中医药部门认定为非法涉性广告及信息、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的,由相关监管部门通知通信管理部门对其网站予以关闭。
市民若发现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可打0871-4566631向省工商举报,或可登录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举报。 (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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