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广告行业自律建设,大兴行业诚信之风,推进广告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告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我省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和创新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的决定精神和省监察厅、纠风办、民政厅2006年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发出本倡议: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合法广告、诚实广告,以诚信广告为荣,以虚假广告为耻,坚持正确的广告宣传导向,传播社会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大兴社会新风和行业新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遵守法律,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坚持自身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效益高于经济利益,不见利忘义,不唯利是图,坚决拒绝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虚假不实,以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内容的广告。
三、树立诚信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各种不良广告。 广告主要以真诚守信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以诚立信,以诚守信,以诚创业,努力打造自身诚信品牌和形象,坚决不以虚假违法广告招徕顾客。 广告发布者尤其是新闻媒体要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以群众利益为本,以社会效益为重,自觉将各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拒之门外,做到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接,内容虚假违法的广告不接,树立媒体广告的诚信形象。 广告经营者要坚守诚实信用的广告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不承接、代理虚假违法、庸俗低下的不良广告,建立、健全严格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
四、弘扬“严格自律、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职业精神,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共同树立和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自觉服从政府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认真对待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遵循公平竞争、诚信兴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业内以及业界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平等互利,不诋毁竞争对手,不以随意抬价、压价以及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揽取业务,维护广告的知识产权,坚决抵制任何广告侵权、盗版行为。为开拓广东广告事业而共同努力,推动全省广告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约束、互助共进,发生争议时,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投身公益广告活动,大力创作和发布寓意深刻、简明意赅的公益广告,树立社会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OO六年十一月
|